有在看呆伯特(Dilbert)的人都知道,我们的组织生活里充斥着人际和办公室政治。大部份的人在受压力的情况下都会同意,无论何时只要你有 (1)一群观点各异的人才;(2)有限的资源;(3)问题重重的决策工具,任何战略决定都会是权力游戏与政治角力的结果。
这种「呆伯特」式的战略观点,其问题在于过度愤世嫉俗且没有章法。它鼓励管理阶层实行马基维利(Machiavelli)式的黑暗艺术,以左右公司的走向,但却无法为那些试着让组织产出好构想和战略的首席CEO(CEO)们,提供任何指引。
有更好的方法
公司里的决策过程,不一定都得退化为遵循丛林法则不可。事实上,我们可以从社会演进的方式取得灵感。从前的哲学家就已悟出,正当的法律程序,以及政治场域及冲突解决的明确游戏规则。换句话说,也就是一个界定清楚的法律系统,是一个健全社会的标志。
我们相信,这同样适用于企业的情境。若不向法律领域取经,管理阶层要想摸索出一套战略计划和发展的系统,既有组织、有规则基础,同时又要将不同的观点、冲突和论证纳入,并非易事。毕竟,法律系统应该做的,就是解决两难之局不是吗?
法律模型可行的原因
让我们分两点来看法律系统和组织现况两者之间的相似性。首先,管理层级委员会(以下简称「管委会」)就像持各方观点的律师,而「公平正义」最终将落在其中一方(也就是对组织来说正确的战略和决定)。以下提供几个例子:
•顾客服务副总的职责就是要让顾客满意。如果他们提供客制化的服务,那其立场就会和供应链副总相悖,因为后者是以标准化产品运送的流程为要务;
•人力资源副总负责培训人才,而员工会因为要受训而暂离工作岗位,这迫使他们和作业副总的立场相悖, 因为后者需要员工继续工作以达到公司每季的目标;
•首席财务长(CFO)是公司盈亏底线的守门人,所以任何需要花钱达成目标的同事,跟其立场都会对立。
第二,管委会成员就像律师群,律师受「客户」(也就是他们的员工)委托,代表他们在「法庭」上(也就是管委会)为案件辩护。员工期望他们的代表捍卫他们的权益、保护他们项目的资金,并确保预算删到别处去。如果管理阶层无法成功为「委托人」的案子做辩护,委托人对他们的忠诚就可能无法长久。
参考法律模型带来的好处
由于现今法律专业人士的声望不甚理想,如果你认为上述「把战略比做法律」的譬喻和「把管委会比做法庭」的推论,可能会让团队增加政治活动和威胁利诱的举措,我们不会怪你。但事实上,它其实可以强化团队合作,并通过促进以下的事项,建立一个理性的过程来发展战略:
经充分论证的商业个案。若要将拟定战略比做诉讼的过程,首先要有某项特定战略决定的支持者,在管委会面前解释公司的战略将能有怎样的进步,就像法官会要求律师说明他们的案子是如何于法有理一样。相当常发生的情况是,管委会成员只提出能反映他们立场的理由。因此,他们并没有为与同事间的讨论建立共同点。CEO可藉由强制规定管理阶层参考组织的战略,为整合管委会为一个团队,建立共同的基础,且同时又能够纳入各方不同的意见。
建立判例。在实际判决里,法官必须要解释他们是如何依法做出判决。而把法律模型套用在战略拟定上,CEO们就必须「建立判例」,也就是言明所做之决定是如何符合了战略。也因此,套用法律模式就可为CEO们提供指引。如此不仅能协助澄清战略,也有利于管委会成员间交涉「庭外和解」:由于战略的轮廓会随着每次判例的提出而越来越清晰,管理层级在管委会面前的论战也可望越来越少,如此一来就可以避免浪费CEO和管委会的时间,并鼓励管委会之外的团队合作。
清楚的辩论。律师的行为准则里,要求律师们彼此尊重并提供证据,让各方代表都能做好充分准备,因此管委会的基本规定也应当如此。若有管委会成员违反了规定,CEO应该声称他「蔑视法庭」。CEO们太常放过那些不按规定走的人,这样一来,受害的会是团队合作的效果。
区分下决定的「过程」和「结果」。在法律系统里,在法庭上,法官会聆听律师的论点,此为做出决定的过程。之后法官会离开法庭做审慎考虑,并做出决定的结果。这反映出在许多组织里的实际状况:CEO会在管委会聆听管理阶层的人争辩战略议题–也就是下决定的过程,但他们不会在管委会面前做考虑并下最后决定的结果。他们会跟几个亲近、的立场超然的「核心内阁」顾问私下磋商,然后才有了最终的决议。
新手CEO常犯的一个错误是,在评估过程的一开始,就要求所有的管委会成员态度都要超然。其结果是,不同立场意见的表达(这是团队合作的主要益处)受到压制,而政治角逐战则转入台面下,声势最强的立场变成意见气候的主调。信任因而消失,战略讨论里应有的权衡协调也就不见了。以法律系统为参考模型,CEO要学习区分好下决定的过程和结果,管委会成员才知道何时应该抒发自己的观点、何时又该站在CEO的角度来思考。
把管委会比做法庭的模型或许不完美(没有模型是完美的),但它能帮CEO们学会该如何用理性、有章法的方式理出战略,且让管理阶层的人能在不被指为本位主义的情况下,公开地针对为权衡协商做辩论。毕竟,好的团队合作不正是如此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