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去数十年间,致力打破营利事业、非营利组织和政府机构界线的创新者,人数稳定增加。他们的活动冠上各种名称:企业社会责任、永续经营、理想导向的营销和采购、慈善创投、社会投资、微型信贷、民政企业等。利益组织模式受到广泛认可时,所有的这些创新就会构成一个庞大的第四部门;其实这个部门一直都存在,只是因为一直依附于旧类别而被掩盖了。
随着政府、市场和创业家采用利益组织模式,第四部门也会得到更多关注。一群以社会利益为志业的创业家,在适当的法律和市场架构的支持下,创造出结合社会使命和商业动能的企业,并在两个目标上都不肯打折扣,这时,第四部门的成长就会和其他三个部门相当。利益组织无法取代营利事业、政府机构或非营利组织;有靱性、具竞争力的21世纪经济体,需要四个部门同时并存,缺一不可。但利益组织可补三部门模式的不足。